首页
学校概况
校园环境
校史沿革
学校荣誉
学校概况
校长信箱
校园新闻
教学科研
新课改
教研活动
研究性学习
教学动态
教师频道
教师简介
名师风采
队伍建设
学生频道
学生会
校团委
学生社团
青梅文学社
党建专栏
理论学习
支部生活
清廉学校
党建新动态
安全教育
VR校园
我国公布第四版学科专业目录 新增“艺术学”
发布日期:2010-04-06 08:20:00
浏览次数:15259
我国将实行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新目录增设了“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由89个增加到110个。2012年起研究生招生工作按新目录进行。这是我国27年来第四次更新学科专业目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9年启动了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并对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的机制进行改革。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表示,新目录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新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增加“艺术学”学科门类后,我国学科门类共有13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新增的“艺术学”学科门类分别包括: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五个一级学科。
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三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
上一篇:
温家宝:教改要让人看到希望 将再次征求民意
下一篇:
教改纲要提出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724-2443599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