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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6-13 09:38:40 浏览次数:631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电动车、摩托车作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交通工具,为大家出行提供了便利。然而,它们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期,涉及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令人担忧。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严禁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敬请各位家长理解并配合此项规定,共同维护学生的出行安全。

一、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害

1.未满16岁的孩子心理和生理发育尚未成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电动自行车本身操控稳定性及刹车安全性相对不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速度过快,甚至存在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危险行为,更易引发交通事故。

4.学生骑行电动车上学,实际上会经常遇到赶时间的情况,促使他们超速行驶,忽略安全。加倍了风险隐患。

二、熟悉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机动交通工具。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不得闯红灯、不得在后座载人,应安全文明驾驶;年满18周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或普通摩托车,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佩戴安全头盔,其中,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2.未成年人违法同样需承担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若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依法减轻其责任。

三、家长需履行好监护责任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孩子的榜样。做到: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并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伞;不开老年代步车;不驾乘农用车等不具备载人条件的车辆。

2、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时刻提醒自己和孩子远离交通事故。

3、不违规违法为学生购买或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供其上学、放学使用。

四、风险防控四要点     

严禁学生骑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建议骑自行车或由家长接送。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使用电动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员载人、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3、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避免扎堆拥堵。   

4、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请教育孩子:待车辆停稳后再开车门;开门时务必注意观察后方车辆及行人,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

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心愿。广大家长朋友们,请务必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抵制交通陋习!让我们携手努力,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文明素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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